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沈阳债务纠纷律师 > 律师文集 > 债务风险>正文
分享到:0

企业债务风险在经济回落和各种不确定的风险影响下,可能会呈现扩大的趋势,企业应该提高警惕。引起企业债务风险的原因主要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行业保护主义、企业自身在订立合同中的过失以及企业不及时行使自己的债权。

企业债务发生后,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及时预防,长久堆积的债务会将企业拖入绝境,该如何有效应对企业的债务风险呢?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也可以与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将债权转为股权,将债权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具体的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方式:

(一)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

我国《民法通则》和2012年新修改《合同法》确立了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自主地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债务的清理也应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因此,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的行为得到了法律的认可。

(二)诉讼清偿债务

协商偿债是私力救济的手段,而法院的强制偿债属于公力救济。当事人双方不能协商偿债时,作为债权人的企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诉讼手段老确保自己债权的实现。当然,协商不是诉讼中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不经协商直接向法院提起起诉。

(三)企业兼并清债

企业兼并能充分发挥企业的组合效能,优化企业经济结构,并能妥善处理债务人企业的遗留问题。企业兼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兼并企业承担,被兼并企业的职工由兼并企业安置,这不仅有利于企业债务的清偿,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四)债权转为股权

债转股是指债权人企业与债务人企业通过协商将债权人的债权按其价值折合为股份,使债权转化为股权,这不仅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也是一种使企业债务归于消灭的偿债方式。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有效的防范企业债务风险的措施。外部市场环境和企业自身管理的不足都非常容易引发企业债务风险,面对已经出现的债务风险或者债务危机,一方面,必须加强企业法律制度的建设,只有完善管理制度才能促进企业管理更加完善系统;另一方面,企业更需要一些灵活的应变措施,比如债转股、兼并投资等方式,将企业债权包装转让,将远期债权形成一种新的投资,拉动企业的资金流动,激活企业整体的资金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