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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仅仅因为70元的债务纠纷,毕节的蔡成学竟然将好朋友用铁锤打死后丢进井沟内,昨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被告人蔡成学,今年24岁,毕节人。在昨日的法庭上,蔡成学交代,2004年1月20日晚,蔡成学来到金阳新区成铁工程集团碧海花园项目部一工棚内,找好朋友张某。

  两人酒后躺在张某的床上聊天时,蔡成学质问张某何时归还欠他的70元钱,张某表示现在还不起,过段时间在说。两人越说越激动,张某一脚将蔡成学踹了下床,两人打斗起来。蔡成学的手被打伤后,一怒之下,操起旁边一个八磅锤打在张某的头部,张某当即死亡。蔡成学将张某尸体抛弃在工棚附近的井沟内后,逃回毕节,此后逃往浙江打工。

  2007年11月13日,在浙江因犯盗窃罪被判入狱的蔡成学在狱中被查出此案后,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蔡成学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针对检方指控,蔡成学的辩护人认为,此案被害方有一定的过错,被告人是酒后一时冲动,并非蓄意杀人,况且其认罪态度较好,望法庭能从轻处罚。